摘要:中国网山西综合编辑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预防控制艾滋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蔓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好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1日,大同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今年第5号卫生安全提醒:公共场所防控艾滋,你我共同有责。...
中国网山西 综合编辑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预防控制艾滋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蔓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好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1日,大同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今年第5号卫生安全提醒:公共场所防控艾滋,你我共同有责。
安全提醒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卫生安全自律管理,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所有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度假村、浴场、桑拿洗浴中心、水吧SPA、公共浴室、温泉浴、足浴等公共场所都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提供性病、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沐浴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霉菌引起的皮肤病等)等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供顾客使用的床上用品、浴巾、毛巾、浴衣裤、公共饮具、公用拖鞋、修脚工具、胡刷、剃刀等应有严格的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公共场所防控艾滋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要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记者 董芳)